常見問題Q&A

.假設您預計租用期間1/1~1/5,此租借天數即為五日。1/1任何時間出發,使用至當日晚上12點即為一日計算。

選用目的地及機型的價格×天數=租用總金額

.於官網下單與付款完成後,
宅配取機:出發前一天送達指定地點。
機場取機:出發當日至機場服務台領取。♦請注意機場營業時間

歸國日直接歸還機場合作櫃檯,超過營業時間可直接投遞WIFIMAY歸還箱,如逾期將酌收逾期天數*原價費用。
當您已確定出國及回國日期,即可於官網預約下單。

       . 宅配:於2個工作天前下訂。
.機車快遞:於1個工作天前下訂。
.機場取機:於1個工作天前下訂。

不含例假日若網站下訂單超過預約截止日,請洽詢客服LINE@:wifimay或來電尋求協助。客服將協助您另外重新選擇預約時間進行後續下單流程!

.如您預約訂單成功,系統將自動寄送付款成功確認信到您的電子信箱。【提醒】Yahoo、Hotmail..等免費信箱可能會在信箱垃圾桶內,請先確認訂單明細。
.亦可於官網登入會員--->點選右上角訂購紀錄及可查詢訂單狀態-”已付款”即為下訂成功,若顯示“尚未付款完成”請重新下單,此狀態為無效訂單,不予理會。


  1. 機車快遞:會於出發前一天送達,最快付款5小時內(限大台北地區),送達到您指定的收件地址。
  2. 宅配:會於出發日前一天送達到您指定的收件地址。
  3. 機場取機:請於出發當日前一日內到WIFIMAY服務台取機。
桃園第一航廈服務時間:06:00-21:00;
桃園第二航廈服務時間:06:00-23:00。


《請注意您出國的班機時間 , 若班機時間較早, 建議預約取貨方式選擇宅配或機車快遞。》

 2023考量到疫情等因素營業時間修改如下:

 


2023考量到疫情等因素營業時間修改如下:


 

2023考量到疫情等因素營業時間修改如下:





2023考量到疫情等因素營業時間修改如下:





※2022/7/1起松山、高雄機場暫不提供【領取/歸還】服務,敬請見諒。※

 

僅提供台灣本島寄送,較偏遠地區如澎湖、金門等地區恕不提供。

 因客人無法自行修改內容,請來電客服或mail至客服信箱,並收到回覆才算修改成功。
最晚請於原取機前4個工作天(不含出國當天)通知,以利人員作業。實際依設備、庫存等狀況,有可能無法進行該變更。若為臨時修改,恕不保證可修改成功。
更改訂單完成,另酌收100元手續費。

請來信或來電或透過LINE客服洽詢,我們將由客服專員為您服務。

WIFI設備租借不另收取押金,但將於您歸還WIFI設備後,檢測有無損壞及損傷,保留扣款的權利。

.若為宅配的客人,於出發前一日六點前送達;還機時間最晚為回國隔日下午五點前將WIFI分享器寄回。
※若出發前一日六點前尚未收到可撥打黑貓專線412-8888,告知您的收件大名及電話請黑貓客服查詢或與WIFIMAY客服聯繫。 
.機場取機請於出國日當日或前一天內至機場櫃檯營業時間內領取;歸國當日於機場服務台歸還,超過營業時間可投遞WIFIMAY歸還箱。
※若有延遲還機情況,則於延遲日當日以每日租金(原價)乘以天數計算至歸還為止。

第一條(適用範圍)

本使用規約於契約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使用WIFIMAY(以下簡稱「本公司」)提供之Wifi通信設備以及附屬配備(以下簡稱「通信設備等」)租賃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時適用。

第二條(隱私權保護政策)

  1. 本公司基於「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法令」之規範目的,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妥善管理申請人之個人資料
  2. 本公司於提供服務(商品、服務說明、意見調查等業務)、請款,或提供本公司集團服務之說明等時,應遵守本公司訂定之個人資料處理程序所規範之使用目的,絕不使用於該目的以外之用途。

第三條(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得保留不經申請人同意,逕行修訂本使用規約條款等規定之權利。本公司應於變更後以書面、電子郵件(或簡訊等)、電話、於本公司管理之網站公告等方式通知申請人。一經通知,修訂後之條款隨即生效。

第四條(契約之成立)

申請人至少須於預定出國日四日前,完成本公司指定之申請手續,並經本公司核准申請後,契約始得生效。

  1. 所謂核准申請,意即本公司同意申請人提出之申請,並以「【訂單成立】本公司已受理您的訂單」為主旨發出電子郵件至申請人登錄之電子郵件地址,或以郵寄信件等各種聯絡方式通知本公司已經受理並核准訂單。
  2. 本公司判斷無法提供申請人期望之服務時,或於核准申請後因其他事由而判斷無法提供服務時,應依第六條規定之方式通知申請人。
  3. 前項已完成結帳者,本公司將立即進行取消結帳之手續,不向申請人收費。

第五條(租賃期間)

  1. 租賃期間以申請人事前申請之出發日至回國日,為起訖期間
  2. 若申請人希望延長租賃期間,應依本公司指定方式於歸還日前通知本公司並取得確認。延後歸還日將產生延長租賃費,其費率依本公司規定辦理。
  3. 若超過第十三條規定之歸還日,仍未能將通信設備歸還至本公司指定地點者,因而產生延長之租賃費,其費率依本公司規定辦理。

第六條(申請手續)

  1. 申請人應按網站申請流程正確填寫資料,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2. 有以下各款之任一情形者,本公司得不核准本契約之申請。本公司不受理申請時,將通知申請人受理結果。
    • 本公司有相當理由認定申請人可能違反本契約時
    • 申請人可能延誤支付本契約所定之債務時
    • 申請人故意於網站申請書中填寫虛假資料時
    • 可能以違法,或明顯違反公共善良風俗之方式使用本服務時
    • 申請人可能以破壞本服務信用之方式使用本服務時
    • 本公司因其他事由判斷無法提供服務時
  3. 申請人擬變更留存之申請人資料時,應通知本公司。申請人因延誤前項通知致使申請人與用戶狀況不符而無法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七條(租賃費與押金)

  1. 本服務租賃費應依第五條規定之租賃期間,以及本公司官方網站規定之費率計算之。
  2. 使用本服務期間,無論是否有實際通信行為均會產生租賃費。
  3. 申請人就租賃之通信設備免支付押金。倘通信設備有任何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毀損、破壞、遭竊盜者、有第五條第二、三項延長租賃之情況或有任何依本合約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本公司得以直接由信用卡扣除相關費用之權利。

第八條(付款)

  1. 申請人應在網站上使用信用卡,支付租賃費用與押金。
  2. 申請人於歸國返還通信設備後,本公司將依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從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後,將剩餘押金返還申請人,並開立電子發票予申請人。

第九條(通信設備等之運送)

  1. 申請人同意按本公司提供之不同運送方式,選擇自己領取或其他運送方式,並同意支付相關運費。
  2. 申請人同意並知悉本公司將於申請人出國日前,將通信設備運送給申請人。
  3. 因天候影響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運送中之意外或延誤等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無法於預定送達日前送達,或致使申請人無法領取時,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十條(申請之取消)

  1. 申請人於網路上填寫之出國時間開始後,申請人不得取消申請。
  2. 申請人依照第六條規定提出申請後,於本公司寄出通信設備前,申請人得取消申請,本公司將收取300元手續費。
  3. 倘申請人取消申請時,本公司已寄出通信設備,申請人應於收到通信設備當日,將通信設備寄還本公司,本公司將收取三日租賃費用。惟申請人遲將通信設備寄還本公司時,應以本公司收到退還之通信設備之天數計算租賃費用。倘申請人將通信設備寄還本公司之時間超過申請人之出國日者,本公司將按原價收取租賃費用。

第十一條(通信設備等之管理)

  1. 申請人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維護管理通信設備等,且使用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 轉讓、轉賣、解析、改造、改變、損壞、廢棄、遺失、造成明顯髒污(張貼貼紙、刮傷、著色等)、撕取已張貼之貼紙等行為
    • 超出本契約規定之不正當使用行為
    • 違反當地電氣通信事業法、攜帶電話不正利用防止法(行動電話不正當使用防制法)以及相關法令之行為
  2. 經本公司判斷申請人有本條第1項行為時,本公司得要求申請人改善,如有毀損、破壞、刮傷或明顯髒汙等情事者,本公司並得依附件一規定之損壞狀況要求申請人負損害賠償金額。

第十二條(通信設備等之毀損滅失)

  1. 申請人應依本公司指定之方法使用通信設備等,並應盡善良管理人之責任使用及管理。
  2. 申請人於收到通信設備後,如通信設備有遭受毀損、滅失或竊盜之情形時,本公司將依附件一規定之毀損滅失之狀況,要求申請人負損害賠償金額,申請人並同意授權以信用卡進行付款。若任何款項遭到退回而未付或如任何信用卡或類似交易遭到拒絕或駁回,本公司保留收取任何相關退回項目、拒絕或餘額不足之費用,並得將任何該等款項以電子付款方式處理。

第十三條(通信設備等之歸還)

  1. 通信設備之歸還日,為申請人在網路上填寫回國日之隔日。
  2. 於租賃期間結束後,申請人應按照網路上規定之快遞、郵寄等方式,於本條第一項規定之歸還日前將通信設備等送達本公司指定地點。
  3. 倘申請人未於歸還日前歸還通信設備,造成租賃期間之延長,本公司將按網路公告方式與金額,收取額外租賃費用。

第十四條(本契約之解除)

  1. 本公司得於申請人發生以下各款事由時,解除本契約:
    • 延誤繳納本契約規定之債務,或明顯有延誤繳納之可能時
    • 以違法,或明顯違反公共善良風俗之方式使用本服務時
    • 違反本使用規約條款規定之申請人應遵守之義務時
    • 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發生必須解除之事由時
  2. 本公司依前項規定停止本服務之使用時,應事前通知申請人停止理由及停止使用日期。惟本公司判斷有不得已之緊急事由時,得不經通知逕行停止服務之提供。
  3. 依本條第1項以及第2項解除本契約時,本公司因解除契約所遭受之一切損害及責任義務應由申請人負責。

第十五條(賠償保險制度)

  1. 所謂賠償保險制度,是指申請人或用戶於使用期間因遭受通信設備等之毀損、滅失及竊盜而產生損害時,可獲得賠償之保險制度。
  2. 關於賠償保險制度費率以及賠償內容,經本公司以官方網站等方式公告後,視同本公司已於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完成告知或說明。
  3. 申請人有遭受遺失或竊盜之情形時,應務必取得當地警察局或公家機關之證明,並向本公司提出。

第十六條(禁止事項)

  1. 申請人使用本服務時,不得有以下各款之行為:
    • 侵犯或可能侵犯本服務相關之本公司以及第三人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任何權利之行為
    • 違反本使用規約之行為
    • 違反日本電氣通信事業法、攜帶電話不正利用防止法(行動電話不正當使用防制法)以及相關法令之行為
    • 安裝附加物於租賃之通信設備等,或改造、拆解、損壞租賃之通信設備等之行為
    • 將租賃之通信設備等轉借、轉讓予第三人,或其他提供作為擔保等損害本公司所有權之行為
    • 其他經本公司依合理事由判斷為不適當、不合宜之行為

第十七條(合理使用及限制)

  1. 本公司為提供合理之通信服務予全體用戶,依使用區域之通信業者所訂之規定,或依本公司判斷申請人或用戶之傳輸量有過高情形時,得依各地區所定標準逕行中斷或限制本服務之使用。同時,須於指定的漫遊地區透過指定的網絡供應商使用數據漫遊服務及不適用於網絡分享(tethering)及點對點(P2P)功能 (包括Bit-Torrent等)。有關之指定國家/地區及網絡供應商將不時修訂或變更。數據服務體驗或會受不同因素影響包括網絡流量狀態、周遭環境、硬件、軟件或其他因素。本公司對於影音串流、線上遊戲、VOIP、FTP等傳輸量較大之通信行為亦有限制使用之情形。
  2. 發生前述通信服務之中斷或限制時,申請人指定使用期間內之通信可能會持續中斷之情形,本公司亦不因此退還費用予申請人。
  3. 本公司得網站上公告費用,另行請求申請人支付因傳輸量過高產生之追加費用。

第十八條(免責聲明)

  1. 透過本服務租賃通信設備等,使用包含電子書閱讀器在內之智慧型手機等通信設備時,若以本公司說明之方法以外之方式連接通信網路時,不論申請人或用戶基於善意、惡意與否,將可能發生所申辦之電信業者請求申請人支付國際漫遊費用等通信費之情形,本公司亦概不負責。
  2. 使用通信設備時發生問題時,若申請人未能於租賃期間內即時通知本公司,本公司概不負責,申請人仍應支付服務使用費。
  3. 因通信設備等之使用上任何問題,導致申請人遭受意外或損害時,本公司對於申請人概不負責。
  4. 惟因本公司之故意、過失造成通信問題,致使申請人無法依原始目的使用本服務時,於本合約金額範圍內,本公司應以取消租賃費用等方式賠償申請人。對於超出該本合約範圍之衍生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十九條(權利之轉讓)

申請人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第二十條(損害賠償)

  1. 申請人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導致本公司遭受損害時,申請人應就本公司遭受之損害予以賠償。
  2. 申請人因使用本服務致使第三人遭受損害,或與第三人發生紛爭時,申請人應負責並支付費用解決,本公司概不負責。若本公司因此遭受其他申請人或第三人追究責任時,申請人亦應負責並支付費用解決該紛爭,本公司免負一切責任。

第二十條(附件)

本合約之附件視為合約之一部份。申請人知悉並同意網站上公告方案、費用與Q&A規定之流程、賠償方案等內容,該內容均為本合約之一部分。

第二十一條(準據法及管轄權)

本使用規約以台灣法令為準據法,本規約或本規約相關之紛爭應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第二十二條(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

為了維護網路連線品質及公平使用原則,世界各國的電信公司有時會針對短時間內使用極大網路流量的顧客進行流量管制,可能導致無法上網或上網速度變慢。 建議不要觀看影音檔、網路電視、視訊、線上遊戲....等等,並關掉3C產品的自動更新功能與雲端硬碟傳送資料功能。 萬一發生了此類限制情況,這段時間的使用費仍需由客戶自行負擔。

附件一

賠償項目表(新台幣) :

賠償費用項目 賠償金額(單台單項) 賠償金額(加入安心保險) 損壞說明
原廠機WiFi設備本體、背蓋或電池遺失/損壞,
適用於所有國家分享器,除日本分享器以外。
NT$3000 NT$15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螢幕顯示不完全、無法開機使用等
電池刮傷凹痕等,背蓋刮傷凹痕、無法隱密蓋合等
原廠機WiFi設備本體、背蓋或電池遺失/損壞,
適用於日本分享器。
NT$5000 NT$24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螢幕顯示不完全、無法開機使用等
電池刮傷凹痕等,背蓋刮傷凹痕、無法隱密蓋合等
SIM卡遺失/損壞 NT$2000 NT$1000 SIM卡刮傷、無法使用等
充電器(插)頭遺失/損壞 NT$600 NT$300 插頭磨損、無法充電等
防護軟包汙損/損壞 NT$300 NT$150 有肉眼明顯可見髒污處、拉鍊毀壞等
USB傳輸線遺失/損壞 NT$300 NT$150 電線外露、無法充電連接等
行動電源本體 NT$1000 NT$5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無法使用等
多國萬用轉接頭 NT$800 NT$4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無法使用等

賠償費用項目

賠償金額
(單台單項)

賠償金額
(加入安心保險)

損壞說明

防水相機 Olympus TG-5

機子本身遺失/無法使用

NT$16,000

NT$12,8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螢幕顯示不完全、無法開機使用等

防水相機 Olympus TG-5

機子外觀毀損(有敲痕)

NT$12,000

NT$9,6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螢幕顯示不完全、無法開機使用等

電池遺失 (原廠)

NT$2,000

NT$1,600

電池刮傷凹痕等,背蓋刮傷凹痕、無法隱密蓋合等

記憶卡遺失 (128g)

NT$1,500

NT$1,200

記憶卡刮傷、無法使用等

原廠USB充電線

NT$500

NT$400

電線外露、無法充電連接等

原廠座充

NT$1,000

NT$800

插頭磨損、無法充電等

轉接充電線

NT$500

NT$400

電線外露、無法充電連接等

轉接頭

NT$300

NT$240

插頭磨損、無法充電等

相機盒

NT$800

NT$640

有肉眼明顯可見髒污處、拉鍊毀壞等

配件包盒

NT$600

NT$480

有肉眼明顯可見髒污處、拉鍊毀壞等

於本公司寄出通信設備前(分享器約出發前5天;下單後約2天內),更改取貨方式: 機場提領更改宅配、機車快遞、掛號依官網費用加收運費;若原宅配、機車快遞、掛號更改機場提領,則不另退還運費。請下單前確認取貨方式,一旦安排出貨流程,恕無法更改。
若在您租賃期間發現WiFi設備遺失、損壞、被盜竊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如遇到他人非法使用本設備,其所產生的費用仍由您承擔,且您需依照賠償項目表支付本公司賠償金。
為了維護網路連線品質及FUP國際數據通信公平利用政策,世界各國的電信公司有時會對短時間內使用極大流量上網的顧客進行流量管制。可能導致無法上網或上網速度變慢。因此建議不要觀看影音檔、網路電視、視訊、線上遊戲....等等,並關掉3C產品的自動更新功能與雲端硬碟傳送資料功能。

1.於本公司寄出通信設備前,取消申請,本公司依訂單數量每台/每張收取300元手續費。
2.若以寄出設備或取貨當日因個人因素才確認無法前往領取,本公司將收取三日租賃費用(寄送、當日、整機) ,其餘金額將協助退還。
3.取消後未將通信設備寄還本公司,將以本公司收到退還之通信設備之天數計算租賃費用。
4.若插卡即用卡片未領取,更改下次使用將酌收100元手續費。
5.客製化卡片一旦開通後代表已開啟使用,非全新狀態,無法退貨。如:美國T-mobile卡、越南Vinaphone等預付卡。 
6.SIM卡購買退換貨>>https://www.wifimay.com.tw/qa.php?question=47&series=1

除非是因物流司機送貨途中遇特殊情況無法到貨,造成您無法領取到商品,我們會將此訂單的租金全額退費,並不可要求我們額外賠償其他損失。

請提早兩天透過電話丶客服信箱丶臉書丶LINE 連絡方式告知歸國日期。多出的天數租賃費用會按租金1.5倍計算。

WIFI賠償項目表(新台幣) :
賠償費用項目 賠償金額(單台單項) 賠償金額(加入安心保險) 損壞說明
原廠機WiFi設備本體、背蓋或電池遺失/損壞,
適用於所有國家分享器,除日本分享器以外。
NT$3000 NT$15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螢幕顯示不完全、無法開機使用等
電池刮傷凹痕等,背蓋刮傷凹痕、無法隱密蓋合等
原廠機WiFi設備本體、背蓋或電池遺失/損壞,
適用於日本分享器。
NT$5000 NT$25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螢幕顯示不完全、無法開機使用等
電池刮傷凹痕等,背蓋刮傷凹痕、無法隱密蓋合等
SIM卡遺失/損壞 NT$2000 NT$1000 SIM卡刮傷、無法使用等
充電器(插)頭遺失/損壞 NT$300 NT$150 插頭磨損、無法充電等
防護軟包(或絨毛布套)遺失/損壞 NT$200 NT$100 有肉眼明顯可見髒污處、拉鍊毀壞等
USB傳輸線遺失/損壞 NT$200 NT$100 電線外露、無法充電連接等
行動電源本體遺失/損壞 NT$1000 NT$5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無法使用等
多國萬用轉接頭遺失/損壞 NT$400 NT$200 設備外殼缺損刮傷、無法使用等
如經客服協助後確認為網卡本身製作瑕疵或損壞、歸國後請將卡片寄回,我們將為您辦理退款程序(若行程結束或回國後才反應,恕無法受理)。
退款金額以客人消費金額為上限。請勿以影響工作進行或旅遊品質來要求其他額外補償。網卡屬於超低利潤商品、請恕無法提供消費金額或+(郵寄郵資)以外的其他賠償、如有疑慮請斟酌購買、多多包涵。
租借時將會包含包裝紙盒、隨身包、WiFi設備、電池、USB傳輸線、充電器頭。
商品送出時會隨付說明小卡。
建議一人一機,一次最多可供2-3台設備同時連線,速度依照使用人數跟地區會有差異。
將您手機設備的WiFi設定打開,找到WiFi分享器中所標示SSID,點選後輸入Key即可連線。例如:SSID:R500A_1234,Key:12345678
依據您所租借設備安裝該國家的SIM卡,只可在該地區做連線使用,故無法使用網路。
建議可嘗試關機並重新開啟,如未能解決問題,可嘗試對設備進行初始化設置,初始化方法如下:於開機狀態下,在WiFi下方USB接口右側找到"Reset"按鈕,並使用針形物體按壓約5秒以上,等待屏幕黑屏後鬆開,等待分享器重啟即可。
請到達目的地才開始使用WiFiMay分享器,如果在出國前使用WiFiMay分享器,我們將多收取一天租金費用。
拿到分享器,不需要在分享器上,做任何設定,抵達當地只開啟電源;之後用自己的行動裝置,如:手機,開啟WiFi功能,尋找分享器上,貼的帳號WIFIMAY-XXXXX,再輸入底下的密碼, 這樣就可以連上網路。
我們的中港澳分享器提供4G吃到飽、免降速、免翻牆服務。
.提醒您,當連接WIFI時大部分手機會直接雲端儲存功能及影音串流以及更新等服務,容易消耗大量流量,建議暫勿使用或先行關閉。依據國際數據通信公平利用政策,世界各國的電信公司有時會對短時間內使用極大流量上網的顧客進行流量管制。可能導致無法上網或上網速度變慢情形產生。
出貨前會先幫您充飽電。續電量大約85%-95%,設備包中有附上USB傳輸線&充電器,可自行充電使用。
若在國外有使用分享器的問題,請即刻與我們反映,我們會於盡速線上回覆幫您排解問題。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Line ID:@wifimay (請務必加上@)
Wechat ID : wifimay

當您在國外,若您的分享器無法正常連線,且在當地暫無網路可使用,建議您到部分商店或飯店等公共場所使用免費網路, 再利用Email或LINE、Wechat網路與我們連繫,因撥打國際電話之費用需客戶自行負擔,為維護您的權益,在此先行告知。
首先先關閉分享器後,重新開啟分享器,此時需要2-3三分鐘重新啟動搜尋網路。
依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為維護網路品質及穩定度,世界各電信公司會針對短時間內用量過大的用戶進行流量限制,甚至暫停使用。 因此建議不要 觀看影片,大量上傳或下載資料,網路電視,語音/視訊通話,線上遊戲....等等,並同時關閉連線裝置的自動更新及雲端備份功能。 若因此問題造成被限制無法正常連線,恕無法退款租金及要求額外之賠償。
T-Mobile 查詢訊號: https://www.t-mobile.com/coverage/coverage-map
1.請輸入完整地址查詢收訊狀況;此查詢結果為一般通話、上網速度的強弱度、4GLTE收訊狀況。



2.斜線Partner訊號區:表示可通話、收發簡訊、無法上網。



3. 若查詢出現 “4G LTE here requires a capable device. Check list of capable devices.  通常是新佈點的 Band 2 地區,該地區很可能只有 4G LTE訊號 (無3G訊號),點擊下方”View here“可看到該地區是那一個頻率Band 2 (1900MHz)及哪些手機品牌型號有支援。
如果您的手機品牌型號不在列表中,僅可使用2G訊號支援。

4G:

1. T-Mobile 4G 頻段為 Band 2, 4, 12,目前主要佈點頻段為Band 4;
2. 在美國各地也持續新建置 Band 2, Band 12 頻段的LTE基地台,做為支持備用頻段。
3. 手機有支援 Band 4 LTE的話,在美國大部份T-Mobile的服務地區都可使用T-Mobile 4G訊號。
若手機也有支援 LTE Band 2及Band 12,將有更好的收訊覆蓋;
若手機沒有支援LTE Band 2及Band 12,在沒有T-Mobile Band 4 LTE的時候,則會使用3G或2G連線。

3G:

1. T-Mobile 3G 主要使用頻率為 Band 4 (AWS: 1700/2100組合頻段),次要頻段為 Band 2 (1900)。
2. 手機有支援3G Band 4 AWS 的話,在美國大部份T-Mobile的服務地區都可使用T-Mobile 3G訊號。
若手機不支援T-Mobile主要的Band 4只支援 3G 1900 訊號的話,在T-Mobile沒有 3G 1900訊號的地區,則會使用2G連線。

2G:

T-Mobile 2G 主要使用頻率為 GSM 1900,若手機有支援GSM 1900,可2G網速上網及通話。

T-Mobile使用4G LTE條件:請參考上列“  T-Mobile 使用4G LTE頻率”

T-Mobile使用3G網速條件:手機需支援GSM1900和WCDMA1900 ,及前往的地區已佈點3G 訊號範圍內,則可使用T-Mobile 3G網路。

*若手機頻段涵蓋WCDMA/UMTS/HSDPA/HSUPA/HSPA 均代表3G。
注意:T-Mobile正在持續更新基地台訊號系統,部分地區的3G訊號已經升級至4G訊號,若手機沒有支援美國4G訊號,則於當地會採用2G訊號。
目前T-Mobile未提供WCDMA1900 3G訊號佈點地區,若需進一步確定,請自行與T-Mobile客服聯絡查詢。

 

使用T-Mobile的4G LTE頻率手機需支援條件如下:
  • 手機支援 Band 4及Band 2 LTE的話,在美國大部份涵蓋T-Mobile服務地區都可使用T-Mobile 4G訊號。
  • T-Mobile 4G 頻段為 Band 2, 4, 12,目前主要佈點頻段為Band 4 及 Band 2。
  • 近期美國電信陸續在各州新建置 Band 12 頻段的LTE基地台,此B12做為補充頻段;若手機也有支援 LTE Band 12,此收訊覆蓋會更佳。
  • 若手機沒有完整支援T-Mobile 3G頻率 B2/B4,可能只有上網但無法語音通話的情況,因為目前電信 4G LTE 仍需使用3G連線來進行通話。
若手機同時支援 B4/B2/B12,則可完整使用T-Mobile 4G LTE服務。
請留意手機若沒有支援4G頻率,少數地區若沒有3G佈點,則會收2G訊號,頻段支援越多訊號越佳。
銷售於台灣/香港/中國大陸地區的 Apple iPhone :
.iPhone Xs /iPhone X / iPhone 8 / iPhone 8 plus / iPhone 7 / iPhone 7 plus / iPhone 6s / iPhone 6s plus:
支援 LTE Band 4 / Band 2 / Band 12 頻率 ,可完整使用 T-Mobile 4G LTE。
.iPhone 6 / iPhone 6 plus (A1586/A1524 GSM):
支援 LTE Band 4 及 Band 2 頻率 ,可使用 T-Mobile 4G LTE。
.iPhone 5s/5c (A1529/A1530):
只支援 1900 MHz PCS Band 2,為有在 Band 2 LTE訊號的地方才能使用。
.iPhone 5 則都不支援。
P.S. 由於目前T-Mobile官方沒有明確公告各頻率的基地台佈點所在,所以請留意您的手機是否可支援T-moblie網路頻段。
請在購買前,先確認使用的手機品牌及型號是否有支援到美國 4G 及 3G 頻段。
美國使用的3G/4G頻段與台灣不太相同,因此並非所有台灣手機都可以在美國使用。
美國電信公司在不同地區會使用不同頻率,所以手機支援頻率越多接收訊號涵蓋範圍就會越廣。
以下提供手機品牌及型號有支援 T-Mobile 全部 4G 及 3G 頻段:
.iPhone X / iPhone 8 / iPhone 7 / iPhone SE / iPhone 6s
.Samsung Note 8/ S7 / S7 Edge / S8
.小米 NOTE 2全球版
.華為 P10 / Mate 9 / Mate 9 PRO / P9 PLUS
.Sony  XZ Premium / XZs / XZ / X Performance / X Performance / X / X Dual SIM
以下提供手機品牌及型號有支援 T-Mobile 全部 4G 及 3G 頻段:
.Samsung Note 5
.LG G5
.Asus Zenfone 3 Deluxe ‏(ZS570KL)‏ / Zenfone 3 Deluxe ‏(ZS550KL) 
.Sony X compact /Z5 compact / Z5 premium/ Z5 / Z5 dual   
P.S. 若手機不在上述出現,請於Wifimay行動分享器-美國電信頻段查詢 。
1. 請先確認您的手機有支援頻段,請參考”使用T-Mobile 3G/4G上網條件”。
2.插卡後仍沒收到訊號,請至手機設定>電信業者中,以手動指定T-Mobile訊號。
3. APN手機設定: 至設定 -> 一般 -> 網路 -> 行動數據網路 -> APN欄位內輸入:   epc.tmobile.com
T-Mobile預付卡若在加拿大/墨西哥使用,請打開"數據漫遊"
美國T-Mobile客服電話:手機直撥611 或 撥打 1-877-778-2106
AT&T的訊號範圍較廣,若行程較多郊區(例如:阿拉斯加)或跨多州長途開車遠程者可選購AT&T方案。不可支援熱點

美國冰河國家公園 (Glacier National Park) 及 大峽谷 (Grand Canyon National Park)含羚羊谷、紀念碑谷、佩吉市 (Page, AZ) 附近訊號較弱或沒有訊號
加拿大黃刀鎮、Valemount韋爾芒特沒有訊號

若主要行程以大城市移動範圍,則可選購T-Mobile方案;近期T-Mobile電信擴增興建基地台範圍,手機支援全頻段B4/B2/B12,訊號更佳。可支援熱點。
提醒您! 請務必在購買前先查看 T-Mobile 及 AT&T 美國當地訊號查詢,輸入前往旅程地址查看訊號狀態。
美國卡僅限於手機使用,若欲使用IPAD等平板或其他具有通話功能的平板手機、分享器等都無法正常使用。
常見平板手機如: iPad、 Samsung Galaxy Tab、Asus PadFone等皆不適用。
美國卡由電信提前安排開通作業,依您指定開通/出發日 (美國洛杉磯;加拿大溫哥華當地時間)進行開通,
在台灣插卡測試並不會影響方案開通,您可以依以下步驟插卡測試:
iPhone手機:將SIM卡放入手機→至 設定→一般→關於本機→ICCID為89....的數字,表示SIM卡正常讀取;若此欄位空白表示無法讀取SIM卡
Android手機:如出現緊急通話或沒有服務皆為正常。
手機桌面顯示沒有服務為正常;若顯示無SIM卡,請盡快與WIFIMAY聯絡。
拿到美國SIM卡上面不會有電話號碼,美國門號需開通後才會由系統自動隨機產生門號;故無法提前得知門號。

電話號碼開通後,抵達當地插卡後,手機輸入#686#撥號即可顯示此卡電話號碼。

  • 1. 美國門號  撥打美國電話(不用加1即可通話):美國門號為(168)-666-8888,撥打格式為 168-666-8888 或 1 168-666-8888 
  • 2. 美國門號 撥打加拿大電話(一定要加國碼1才可通話):加拿大門號為(888)-000-6666,撥打格式為 1 888-000-6666 
  • 3. 台灣手機、市話撥打美國門號(前面需加002 1):美國門號為(168)-666-8888,撥打格式為 002 1 123-456-7890
  • 4. 美國門號撥打台灣市話:美國卡無法撥打國際電話回台灣,若有撥打需求可以於購物車內加購商品:無限撥打台灣市話。

美國電信公司針對無限高速吃到飽不降速方案,為了維護通訊品質世界電信商都會訂立一個公平使用原則,
若超過電信商所規範的網路使用量,在網路擁擠的情況下,優先順位會降低,網速會有可能有變慢情況。
根據統計,僅有3%用戶可能受到影響,而且到達上限後,在網路擁擠時才會有降速的情況,購買無限高速不降速的用戶可以安心使用。

僅限iphone使用

使用AT&T 4G LTE手機必需支援以下頻段:
AT&T以Band 4, Band 2 及 Band 17 頻段為主。
請先查看前往旅行地點 訊號查詢 需在4G LTE範圍之內,加上手機需支援以下頻段:

  • 1700/2100 MHz AWS (Band 4)

  • 700 MHz (Band 17) 

  • 1900 MHz (Band 2)

  • 850 MHz  (Band 5)

P.S 若手機沒有支援到以上4G頻段,無法使用。AT&T 已於2017年關閉2G訊號,202204關閉3G。
若鎖機需自行撥打AT&T解鎖。
 請點選查看手機品牌型號支援北美頻段 Wifimay行動分享器-美國電信頻段查詢

退費相關如下: 
經由系統查詢確認正常開啟,若至美國使用後發生以下狀況,無法退費:
1. 前往地區沒有訊號或訊號不良(請注意:美國、加拿大、大陸等地區幅員廣大,佈點不如台灣,容易有訊號死角的狀況)
2. 個人手機設定等因素導致無法使用
3. 網路傳輸速度/通話品質不滿意
4. 無法使用部分服務:例:網路分享等
5. 門號中有餘額未使用完畢
6. 其他原因造成無法使用(帳號確認開啓後)
7. SIM卡抵美方案已開,發現無法讀取(可於開通前收到卡片,請先於台灣更換,顯示無SIM請立即與我們聯絡)
8. 若您一抵美無法使用,請於抵美48小時內與WIFIMAY客服聯繫,恕不接受不聯絡直接回國要求退費。
9. 個人手機不符合或不支援電信公司需求(列如:AT&T鎖卡)因素導致無法使用。


2023考量到疫情等因素2023.2.10起營業時間修改如下:


 

2023考量到疫情等因素營業時間修改如下:






※2022/7/1起松山機場暫不提供【領取/歸還】服務,敬請見諒。※

訂購及付款完成,會儘速出貨,寄出時會提供物流編號以利您追蹤訂單送貨狀態。

寄送及領取方式如下:


1.宅配:1天

上班日週一至週五 ,12點前訂購並付款,當天宅配方式寄出,可隔天送達。

寄出時提供物流編號,可自行聯繫黑貓物流
(實際送達時間,依黑貓宅配為準,請參考:http://www.t-cat.com.tw/)

黑貓包裹查詢:https://www.t-cat.com.tw/inquire/trace.aspx


 2.大台北機車快遞:3~4小時

上班日周一至週五下午12點付款(可訂購時間為00:00-12:00),可當日出貨,當日送達。
信義區/大安區/中山區/大同區/萬華區/中正區/松山區、內湖及南港部分區域。
(實際送達時間,依快遞公司為主,若17:30未收到件,請聯繫客服)


3.特快快遞(大台北及新北地區): 1小時

請聯繫客服處理,寄送費用:約100-200元不等,依照距離計算出實際運費提供您繳款。

 
4.機場櫃檯取貨:1分鐘

訂購並付款完成,立刻至機場櫃檯領取。
取機地圖:https://www.wifimay.com.tw/qa.php?question=64&series=1
營業時間
桃園機場一航:06:00~21:00
桃園機場二航:06:00~23:00


6.指定取貨點:1分鐘

【圓山 梅代安全帽敦煌店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334號

營業時間:12:00~20:00 (每日營業)



 

各國的預付卡啟用方式有所不同,詳情請購買後參考使用說明;
依據不同國家SIM卡開卡方式,部分以您指定的開通日期開通。也有部分國家預付卡,於當地插卡後即可啟用。
若您出發日期有變更,請於您指定『抵達日』前3個工作天來信通知。卡片開通作業會於提前作業,一旦當地電信商開通就無法更換,暫停或退貨。若行程有所變動,請聯繫客服協助。
1.請重設網路APN:至手機設定 -> 行動網路 -> 行動數據網路 -> APN欄位內輸入: 參考SIM卡內使用說明;APN設置
*設定APN後,95%手機都可上網,若仍無法上網,請再嘗試第2步驟

2.網路重置後重新開機
出國前將 SIM 卡先插入您的手機,開機後假如一切都正常運作,除了收不到訊號以外,您的手機應該可以正常使用。若會出現不明原因的重複自動開機、畫面閃動等情況,可能是 SIM 卡與手機不合。這種情況極少發生,如果不幸遇到了可能需要換一隻手機來使用。

P.S 有些國家卡片在台灣插卡時即為啟用日,請留意使用說明。
這是正常的,手機預付門號無法國際漫遊,所以在台灣會收不到訊號,就像台灣手機預付門號也無法帶出國漫遊。
如果Line有綁定電話號碼,更換SIM卡時會無法使用Line
將Line設定綁成電子郵件並與facebook同步,就算換SIM卡也不會不能使用喔。

請依序下列操作。 (聊天紀錄可事先備份)

1.將LINE開啟,點選設定 (Android 設定在其他裡面)


2. 點選我的帳號


3. 設定綁定電子郵件 並將FACEBOOK同步


設定電子郵件後,會發送認證碼到信箱;
換入SIM卡後,登入LINE 需要再填寫設定使用的電子郵件帳號登入即可。
.網路速度及訊號,依當地電信業者基地台建置涵蓋率、同一基地台同時上網人數、上網地點地形地貌、行動裝置的處理器規格與所能支援網路規格及使用的移動狀態而有所影響,但無法保證等同實際速度。 
.設備、連線區域的通信設備或尖峰時間(如中午12點~1點間;晚上 6 點~7點間)網路堵塞狀況可能造成網速變慢。
.設備所支援的頻段不同,網速也不同。恕無法因少數地區之訊號狀況,而要求退費。
上網卡一經拆封後,恕無法辦理退換貨。
貨到後7 天內(含例假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享有商品到貨日起七天的猶豫期(也就是鑑賞期)的權益,但猶豫期並非試用期, 所以您所退回的商品(包含瑕疵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 而且完整包裝但若到貨超過七天、或已使用過,恕不能接受退換貨! 
 
*預付卡相關: 
1.WIFIMAY會依照您訂單上填寫的抵達國外時間之前開卡,開卡作業完成後代表已開啟使用,非全新狀態,無法退貨。如:美國T-mobile卡、美國AT&T、越南Vinaphone、歐洲vodafone、3UK等預付卡 。 

2.若未使用過(未開卡),則七天之內可以退換貨,請來信與我們聯繫 

3.儲值金額為代購服務不可退換貨,您購買後儲值卡後,WIFIMAY會直接將金額存入您填寫的指定門號中,一存入帳戶則無法退款。 
* 國際電話卡儲值不可退換貨,您購買國際電話卡並指定加值至您舊卡號中,一經加值則無法退換貨。 
 
(請注意:依訂購人填寫的抵達當地前幾日開卡、儲值金存入訂購人門號均屬客製化服務,「客製化商品」不適用七天猶豫期間規定) 。
本公司聲明:本公司不會以電話要求提供信用卡資料或要求至ATM轉帳或至任一金融機構要求匯款至不明帳戶等動作,亦不會以訂單錯誤或重複交易為理由要求消費者提供帳户資料,若接獲可疑來電,請以反問是否為詐騙,並立即掛斷電話。同時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通報詐騙電話號碼。

再次提醒款人如接可來電,聽到「解除設定」「分付款」、「重款」、ATM」、「安全碼」、「客服電再次提醒揭款人如接獲可疑來電,聽到「解除設定」、「分期付款」、「重複扣款」、「ATM」、「安全碼」、「客服電
話」、「統被駭」、「信用卡號」等關鍵字,請直接反問對方是否為詐騙,並立即掛斷電話同時撥打警政署165反騙詢專線。